海盛娱乐挂机APP当前,克隆技术并未用于家禽业,但协会认为,未来克隆技术应向家禽育种业开放。协会还在2010年与欧洲家禽育种者协会和欧洲农场动物育种者论坛达成了一致,共同应对欧洲委员会的决议。但是,欧洲食品安全局自2010年9月份更新的最新资料称:目前评估克隆技术食品安全和动物健康与福利方面的信息尚不充分。协会指出,欧洲议会不可以不顾强制性标签的技术和实际影响,不能就来源于克隆动物后代的食品强制性标签达成妥协。为此,欧洲委员会承诺提出一项关于新型食品和标签的新提议。
欧洲委员会针对沙门氏菌的提案已于2011年12月生效。自此,在25克禽肉样品中不能检出肠炎沙门氏菌和鼠伤寒沙门氏菌。在农场,检测禽肉沙门氏菌血清型成为一项要求,同时,这也是屠宰场的必检项目。食品业务经营人员将负责风险评估和风险评估管理,但对于沙门氏菌的控制问题,与监管部门达成一致是至关重要的。2011年4月,欧洲食品安全局了一项报告,评估了弯曲杆菌的风险,并提出了在农场、屠宰场和运输过程中防控弯曲杆菌的建议措施,如肉品辐射、冷冻和化学处理等,但协会认为这些方法在现实中均不可行,因为无法满足消费者对鲜禽肉的需求。该协会不同意使用化学物质,但同意在消费者允许的前提下使用有机物质。另外,协会主张弯曲杆菌污染率下降而不是零检出率,因为零检出率仅能通过使用诸如辐射等方法来实现。
2011年3月,协会向欧洲药品管理局就耐药性问题提出参考意见。2011年4月,欧洲议会呼吁采取更强硬的措施限制抗生素的使用。协会指出,应当合理、负责任地使用抗生素,而且整个欧盟抗生素使用情况应当保持一致。同时,处方开具和行政监督之间可能存在的冲突需要厘清。而且,一旦限制抗生素的倡议成为法规,向欧盟出口的第三方国家也必须遵守同样的规定。
欧洲委员会在2011年的沟通会上,提出重新使用加工动物蛋白,并修订防控和根除某些传染性海绵状脑病的法规。欧洲议会对欧洲委员会的提案表示支持,确认了加工动物蛋白的安全、价值和环境重要性。对此,协会表示高兴,并希望该提案能于2012年开始生效。关于饲喂反刍动物动物蛋白的禁令与种内循环禁令一样,仍将有效。
协会已经开始积极推行“欧盟农场标签”,这表明欧盟是一个整体的市场,并确保消费者能购买到符合欧洲福利标准和欧洲食品安全标准的禽肉。协会称,目前欧洲存在许多标签方案,所以需要使用一种协调一致的标准。欧洲议会已经要求欧洲委员会最晚在2012年之前一项整体动物福利立法提案。2011年7月,健康和消费者政策专员JohnDalli承诺提交立法提案,该提案可能引入强制标签方案,需包括动物屠宰击晕方法等具体细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20**年入秋以来,我国局部地区又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已给全国家禽业的稳定发展带来明显冲击。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家禽业稳定发展,按照企业和农户生产自救与国家适当扶持相结合、制订应急扶持措施与建立稳定发展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国家采取必要的扶持政策。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对家禽免疫和疫区家禽扑杀给予财政补贴应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要继续坚持预防为主、免疫和扑杀相结合的综合防控措施。对全国应免疫家禽逐步实施全面强制免疫,强制免疫所需疫苗费用全部由国家承担。对发生疫情的疫点周边3公里范围内的家禽实行强制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按规定扑杀禽只造成的养殖者损失,国家给予一定的补偿。强制免疫和扑杀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中央财政按东部地区20%、中部地区50%、西部地区80%的比例负担(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提高10个百分点)。要认真落实补偿与补助政策,尽快把补偿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到位,对重点疫区可预拨资金,疫情结束后再进行结算。二、免征所得税,增值税即征即退,兑现出口退税,适当减免部分地方税自20**年11月1日至20**年6月30日,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家禽加工企业和冷藏冷冻企业加工销售禽肉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对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加工和冷藏冷冻企业进行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加工和冷藏冷冻禽肉的所得,免征20**年度企业所得税,20**年视情况另行规定。对企业或个人由于禽类扑杀所取得的财政专项补助,免征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对企业由于禽类扑杀所造成的净损失,允许其在所得税前全额列支。减收的增值税、所得税按现行财政体制负担。对禽类加工产品出口后的应退税款,及时足额退给企业。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全省(区、市)范围内或部分地区对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加工、冷藏冷冻企业及个人生产经营用的土地、房产和车船,适当减免20**年上半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三、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性收费从20**年11月1日起至20**年6月30日,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养殖农户免征部分政府性基金,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出口的禽类及其产品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具体减免办法由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制定。各级财政部门要保证检验检疫机构正常运转的经费。四、加强流动资金贷款和财政贴息支持各金融机构对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疫苗定点生产企业(具体名单由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给予必要的流动资金贷款支持,确保在疫情发生期间企业维持运转、保护基本生产能力的资金需要。对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疫苗定点生产企业已经发放但尚未到期的流动资金贷款,可视其具体困难情况,适当延长还款期限,具体条件由贷款银行决定。国家财政按现行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一半给予贴息,贴息期为20**年11月1日起至20**年6月30日,贴息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按东部地区20%、中部地区50%、西部地区80%的比例负担(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提高10个百分点),其余贴息资金由省级财政负担。在疫情发生期间,对已到期并发生流动资金贷款拖欠的受损企业,贷款银行免收贷款罚息。各商业银行要在防范信贷风险的基础上,确保在疫情发生期间重点受损企业、疫苗定点生产企业必要的授信额度和新增贷款需要,加强信贷管理和资金调配,防止资金挪用,努力改善金融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并将工作情况及时汇总报当地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和银行业监管机构备案。五、增强疫苗供应保障能力免疫疫苗是防控禽流感的重要物资。要保障各疫苗定点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积极支持和督促疫苗生产企业按照生产规范和质量标准,挖掘生产潜力,扩大产量,保证疫苗供应。在防疫紧急时期内,疫苗实行国家统一调拨,确保重点。要加强疫苗质量监管,加大对假劣疫苗打击力度,对非法生产、销售假劣疫苗行为,坚决依法查处。逐步建立疫苗国家储备制度,国家财政给予必要的支持,具体办法由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农业部制定。在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建立病毒抗原储备库,以备应急需要。六、保护种禽生产能力和家禽品种资源种禽和地方家禽品种资源是支撑家禽业发展最重要的生产要素。祖代种禽场和家禽品种资源场优先享受国家有关流动资金贷款、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免收费等扶持政策。国家对祖代种禽场和家禽品种资源场完善基础设施等给予必要的支持。地方人民政府对种禽场和家禽品种资源场要采取严格的隔离保护措施,对重点种禽场周围1至3公里半径内的所有散养家禽,组织企业收购。种禽场和家禽品种资源场要严格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各项疫病防控措施,防止疫情发生。七、维护正常的市场流通秩序要根据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加强疫情防控与保持正常市场流通秩序的关系。要在依法对疫区及周边地区严格管理的同时,保证非疫区持有检疫合格证、公路运载工具消毒证明等有效证明,并查验合格的禽类产品的正常流通,各地不得人为设置障碍和采取封锁措施。铁路、交通、民航等部门既要加强防控措施,又要保证货畅其流。工商、质检、农业等部门要加强城镇活禽交易和加工的管理,改善现场环境,搞好检疫和消毒。要科学宣传禽类产品消费知识,正确引导消费。海关、质检等部门要加大查验和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偷运走私禽类产品的违法行为。八、确保养殖农户得到政策实惠和企业职工生活得到保障受损企业在享受有关扶持政策的同时,要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确保养殖农户分享到政策实惠。鼓励企业在保本的情况下集中宰杀、加工、储存,帮助农户渡过难关。龙头企业要履行与农户签订的合同和订单,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和订单不能兑现的,应给予农户合理补偿。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主动关心受损农户特别是养殖大户的生产生活,组织他们开展生产自救,切实解决他们的困难。企业受疫情影响压缩生产或停工停产的,应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办法调整用工方式。确需裁减人员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企业恢复生产时,要优先录用被裁减人员。对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职工,应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或将其家庭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生活困难的农民工应及时给予救济。农业、工商、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加强对企业保护养殖农户和职工权益情况的监督,并与享受有关扶持政策挂钩。九、稳步推进家禽业转变饲养方式要促进家禽业向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饲养方式转变,改善防疫条件,降低发生重大动物疫病风险。在家禽主产区,要统筹规划、积极稳妥地发展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实行统一的防疫和管理制度。国家对重点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的防疫设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给予必要的支持。加快实施全国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提高重大动物疾病预防和控制能力,促进家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
为推进我市家禽业持续稳定发展,把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经市政府同意,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1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家禽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紧急通知》(财税〔**〕45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家禽业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明电〔**〕1号)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各区县(自治县、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禽流感防治经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关于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市动物重大疫病扑杀补偿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家禽因高致病性禽流感扑杀、免疫实行合理补偿和补助。对强制免疫注射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的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市财政全额负担;对非强制性免疫的疫苗经费,由中央、市财政及养殖单位或个人按4:1:5比例共同负担(其中国家扶贫重点县国家负担部分,中央财政负担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市财政局、市农业局要积极落实经费,足额发放到位。
由市农业局、市商委牵头对我市家禽养殖、加工企业运营状况进行摸底调查,提出我市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支持名单。对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已经发放但尚未到期的流动资金贷款,适当延长还款期限,具体期限由贷款银行决定。在疫情发生期间,对已到期并发生流动资金贷款拖欠的受损企业,银行免收贷款罚息。具体办法由各贷款银行按照其总行的要求办理。对于部级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财政按现行半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50%给予6个月贴息。贴息所需资金,由财政部按应贴息金额负担80%,市财政负担20%。
对禽类养殖业(户)养殖禽类产品直接销售的,按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自**年2月1日至**年7月31日(税款所属时间)止,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家禽加工企业和冷藏冷冻企业加工销售禽肉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交通重点建设附加费,同时,各级国税、地税机关应及时办理增值税即征即退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交通重点建设附加费免征手续,确保政策兑现。对从事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加工和冷藏冷冻企业进行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加工和冷藏冷冻取得的所得,免征**年度企业所得税;对从事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加工和冷藏冷冻的个人独资、合伙企业进行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加工和冷藏冷冻取得的所得,免征**年度个人所得税。对企业或个人由于禽类扑杀所取得的财政专项补助,免征企业或个人所得税;对企业由于禽类扑杀所造成的净损失,允许其在所得税前全额列支。对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加工和冷藏冷冻企业及个人生产经营用的土地、房产和车船,免征**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免征事项由各区县(自治县、市)税务机关审核办理。对禽类加工产品出口实行及时足额退税,对于2003年出口但未能在规定时间的出口备案截止日期(**年1月15日)前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部分,在企业抓紧备案的基础上给予退税。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我市家禽业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渝办发〔**〕69号)执行。同时,各区县(自治县、市)要坚决取消各种乱收费项目,严禁在高致病性禽流感期间向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养殖农户收取消毒、扑杀等费用,坚决纠正违规收取免疫费、检疫费和重复检疫、重复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等行为。对因减免畜禽及其产品防疫检疫费而影响防疫检疫机构正常运转的,各级财政部门要给予适当补助。
对种禽场实施全面强制性免疫费用由中央财政和市财政承担。市农业部门要制定种禽场预防方案,对种禽场要采取严格的隔离保护措施。要主动为种禽场提供技术、疫情监控、信息、种禽苗和商品禽苗供应等服务,优先将有关流动资金贷款、税收优惠、检疫费减免等扶持政策落实到种禽场。种禽场要严格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疫情监测,防治疫情发生。
国家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的优惠政策,最终要落实到农户。龙头企业在享受上述国家政策的同时,要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原则,确保养殖户分享到政策实惠。市农业、商业主管部门要督促龙头企业履行与农户签订的合同和订单,切实保证农民的利益。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和订单不能兑现的,应协调企业给予农户合理补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扶持家禽业发展政策实施期限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6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扶持家禽业发展的通知》(**政办明电〔20**〕101号)精神,缓解20**年以来国内部分地区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对我市家禽业的冲击,促进我市家禽业稳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继续扶持家禽业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在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要合理安排规模畜禽养殖场(含饲料库和饲料加工车间建设用地,下同)和畜牧业小区建设用地(含饲料库和饲料加工车间建设用地,下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规模畜禽养殖场、畜牧业小区用地一律按农业用地管理,享受农业保护地生产用地待遇。在规模畜禽养殖场、畜牧业小区用地范围内兴建永久性建筑物,须到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有关部门要全额免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二)组织实施标准化畜禽养殖示范工程。鼓励和支持标准化家禽养殖小区、规模化养禽场(户)和家禽业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提高家禽业生产的组织化、标准化、清洁化、科学化水平。
(一)市政府对全市家禽业生产拉动力较大的骨干父母代种禽场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或贴息,上述企业并享受有关流动资金贷款、税收优惠、减免收费等扶持政策。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对引种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或贴息。
(二)对种禽企业和从事家禽养殖、加工的省级产业化龙头企业、扶贫龙头企业给予流动资金贷款支持。对已经发放但尚未到期流动资金贷款的企业,各金融机构可视其具体困难情况适当展期,具体条件由贷款银行(含信用社)决定,在展期内财政按现行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延长至20**年12月31日,贴息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财政负担。
(三)人民银行**阳市中心支行要加大对企业所用资金的扶持力度,提高再贷款额度,满足其资金的需求。省农信社**阳办事处、农业银行**阳市分行、农业发展银行**阳市分行等金融部门要加大对从事家禽养殖、加工的省级和市级龙头企业、扶贫企业以及种禽企业的扶持力度。
(四)对重点禽类加工企业,特别是精深加工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有关部门要积极帮助申请列入省级技术改造贴息项目计划。对从事家禽养殖、加工的省级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学研合作项目,有关部门要积极帮助申请列入省级科技计划。
市政府将“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家禽加工企业和冷藏冷冻企业加工销售禽肉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相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一并免征”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到20**年12月31日。对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加工和冷藏冷冻企业进行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加工和冷藏冷冻禽肉所得,免征20**年度所得税。减收的增值税、所得税按**省现行财政体制负担。对于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加工和冷藏冷冻企业及个人生产经营用的土地、房产和车辆,报经税务机关批准,适当减免20**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
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养殖农户收取的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费、卫生质量检验费、种禽检验费、家禽制品生产企业强制检验费及对出口的禽类产品收取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等,属于中央和省级的收入按规定全部免征,属于市级及以下各级收入全部免征,此政策执行到20**年12月31日。各级财政部门要保证检验检疫机构正常运转的经费,对于收支两条线的检验检疫机构要据实核补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确保其正常经费开支。
(一)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货运车辆在通行我市境内公路时,实行不扣车、不卸载、不罚款的政策,整车并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货车在通行国家、省和市确定的“绿色通道”时,降低一个收费车辆车型档次征收普通公路通行费(第一类车型不再降档)。对经铁路运输的家禽及其鲜活产品,继续实行铁路运输计划和配空装车优先办理。继续设立禽类产品出口检务放行“绿色通道”,简化受理、出证和放行手续。
(二)对于改型的鲜活家禽运输专用车辆办理相关手续,并按普通货车和大货车进行管理。
为确保家禽运输安全,提高家禽运输质量,减少家禽饲养场(户)经济损失而拆除车厢护板使用塑料家禽笼,并在车厢部位安装铁管防护框架改型的鲜活家禽运输专用车辆,交警部门要结合鲜活家禽运输的特殊情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范围内,给予发放《家禽运输专用车运输证》,有效期1年,每年办理1次;对于持有《家禽运输专用车运输证》的鲜活家禽运输专用车辆,交警和运输稽查部门要按普通货车和大货车进行管理,机动车检验检测单位每年要按普通货车和大货车进行检车。
市政府将在20**年全市开展畜禽保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家禽保险的投入力度,科学确定对家禽养殖户投保给予补贴的方式和比例,逐步建立起家禽业保险保障长效机制,降低农户养殖风险,确保家禽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20**年,对家禽继续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强制免疫政策。对于免疫疫苗所需资金除国家和省承担部分外,其余部分由市、县两级财政各负担10%。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及时足额将防疫资金落实到位,对于因防疫资金没有及时到位而引发疫情的,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二)建立应急准备金制度,保障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有效开展。20**年,市财政已安排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应急准备金100万元,各县(市)区也要根据各自的财力情况配备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应急准备金,其中**县**市的应急准备金不得少于50万元,其他各区不得少于20万元。
一、提高对扶持家禽业发展的认识。我市是全省养禽大市,前一阶段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对我市家禽业发展带来了很大冲击。为促进家禽业的尽快恢复和发展,最大限度降低禽流感疫情对养殖、加工业造成的损失,当务之急是要加大对家禽业扶持力度。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提高对家禽扶持政策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努力促进家禽业的恢复和发展。
金融部门要加大对市属范围内的重点家禽养殖、加工经营企业的扶持力度,增加对散养农户的小额贷款支持。对省、市级龙头养殖、加工企业以及种禽企业,银行已经发放但尚未到期的流动资金贷款以及散养农户的小
税务部门从**年11月1日到**年6月30日,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家禽加工企业和冷藏冷冻企业加工销售禽肉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对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
加工和冷藏冷冻企业进行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加工和冷藏冷冻禽肉的所得,免征**年度企业所得税。**年视情况另行规定。对企业或个人由于禽类扑杀所取得的财政专项补助,免征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对企
业由于禽类扑杀所造成的净损失,允许其在所得税前全额列支。减收的增值税、所得税按现行财政体制负担。对
禽类加工产品出口后的应退税款,及时足额退给企业。适当减免**年上半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车船使
减免有关行政性收费。对家禽养殖、加工经营企业和农户从现在开始到**年5月底,畜牧兽医部门对家禽及禽产品检疫费、工商部门对从事家禽及其产品经营者的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环保部门对养殖企业(户)排污费、建委对城市污水处理费、市容部门对家禽及其产品经营者市容管理费以及我省各级出台的家禽养殖、家禽加工企业和农户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免收。
交通部门落实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政策。从现在开始到**年5月底,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农户的道路运输工具免收公路货运附加费。
电力、供水部门要优先保证养殖场、种禽场、禽类加工企业的生产用电、用水,并按农业用电、用水最低价收费。
财政部门负责落实扑杀家禽的补助经费、疫苗经费、种禽扶持经费和防控应急经费,并及时拨付。
三、加强对种禽的保护和扶持。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对获得《种畜禽生产许可证》现存栏2万套以上的种鸡、种鸭、种鹅企业,给予补助,具体补助办法另定。其余种禽场补贴按省政府制定的补贴标准,由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四、支持和扶持发展禽业加工。从**年起,对投资建设机械化屠宰1000万只以上的禽业屠宰加工项目,列入市级产业化项目给予支持,优先安排担保资金使用,或安排专项资金给予补助。
五、积极鼓励和支持家禽养殖企业、大户参加养殖业商业保险。从**年起,对存栏2万套以上的种鸡、种鸭、种鹅企业参加商业保险的,市财政按保费的40%给予补贴。
六、市县级禽业协会、家禽经济**作社,优先列入市农村经济**作组织奖补范围,给予奖励,重点扶持。
对本市区域内饲养的家禽因开展禽流感强制免疫而发生的疫苗经费,除中央、省财政补助外,其余部分由市、县区财政承担。对发生禽流感疫情或疑似病例而扑杀禽类动物造成的饲养场(户)损失的,由各级财政按浙财农字〔20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补助。
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家禽生产场(户)和家禽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正确分析市场产销形势,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进一步挖掘自身潜力,合理调整产品结构和生产方式,加强应对能力,为家禽产业走出低谷以后的发展打好基础。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禽业协会和家禽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充分发挥协会和专业合作组织成员的积极性,互相帮助,互相配合,尽量减少因疫情影响造成的经济损失。
在加强对上市家禽检疫的前提下,对来自本市范围有当地动物防疫监督部门签发检疫证明和其它有效证明上市交易的家禽,各地不得搞地区封锁,以保持正常的家禽流通。各级动物防疫监督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及时帮助规模在1000羽以上的家禽养殖场(户)所出栏的家禽全面实施产地检疫。
为了保护我市现有种禽企业的生产能力和积极性,对已获得省、市种畜禽生产许可证和工商企业登记的种禽场,各级政府要给予适当的生产性补助。市本级的补助标准为:种禽场每只每月补助2元,享受补助时间暂定为2005年11月至**年1月共计3个月,补助资金由市和区两级财政按11比例承担。
各级金融部门要积极支持家禽龙头企业、规模场(户)稳定家禽生产,要优先安排贷款,解决当前流动资金紧缺问题。对家禽养殖、加工、销售的市、县区级农业龙头企业,自2005年11月1日到**年4月30日期间新增的流动资金贷款,按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予以贴息,市本级贴息资金由市和区各承担一半。各县贴息资金由各县财政安排。
实行本地饲养家禽订单收购和对家禽养殖基地实行保护价收购的家禽加工企业,在2005年11月至**年1月的3个月时间内,按加工企业收购加工家禽的数量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具体标准另作规定)。
农业部门要充分利用“农技110”、“农民信箱”等农技服务窗口功能,向广大家禽生产、加工企业和养殖场(户)宣传科学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知识和家禽产销信息,各级动物防疫部门要进一步增强为“三农”服务的观念,为家禽养殖场(户)提供免疫注射、产地检疫等技术服务,减轻家禽养殖场(户)的负担。
各有关部门要减免2005年12月至**年4月期间在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家禽批发摊点交易的各种行政收费。交通部门要坚持家禽及其产品凭检疫证明等进入“绿色通道”,减轻家禽流通费用。
要加快推进由分散饲养、畜禽混养方式向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饲养方式转变,实行统一防疫和管理。各级政府对重点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的防疫设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给予必要的支持。
*年我国局部地区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后,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56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出台了扶持家禽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对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家禽业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目前,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但疫情带来的影响尚未完全消除,禽类产品市场持续低迷,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养殖户生产经营困难。为促进家禽业进一步恢复发展,经国务院同意,适当延长《若干意见》中的有关政策实施期限。现通知如下:
一、关于免征所得税,增值税即征即退,适当减免部分地方税的政策。将“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家禽加工企业和冷藏冷冻企业加工销售禽肉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政策延长到*年12月31日。对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加工和冷藏冷冻企业进行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加工和冷藏冷冻禽肉的所得,免征*年度企业所得税。减收的增值税、所得税按现行财政体制负担。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或部分地区对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加工、冷藏冷冻企业及个人生产经营用的土地、房产和车船,适当减免*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
二、关于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性收费政策。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养殖农户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继续执行到*年12月31日。各级财政部门要保证检验检疫机构正常运转的经费。
金融部门要加大对市属范围内的重点家禽养殖、加工经营企业的扶持力度,增加对散养农户的小额贷款支持。对省、市级龙头养殖、加工企业以及种禽企业,银行已经发放但尚未到期的流动资金贷款以及散养农户的小
税务部门从20**年11月1日到20**年6月30日,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家禽加工企业和冷藏冷冻企业加工销售禽肉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对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
加工和冷藏冷冻企业进行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加工和冷藏冷冻禽肉的所得,免征20**年度企业所得税。20**年视情况另行规定。对企业或个人由于禽类扑杀所取得的财政专项补助,免征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对企
业由于禽类扑杀所造成的净损失,允许其在所得税前全额列支。减收的增值税、所得税按现行财政体制负担。对
禽类加工产品出口后的应退税款,及时足额退给企业。适当减免20**年上半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车船使
减免有关行政性收费。对家禽养殖、加工经营企业和农户从现在开始到20**年5月底,畜牧兽医部门对家禽及禽产品检疫费、工商部门对从事家禽及其产品经营者的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环保部门对养殖企业(户)排污费、建委对城市污水处理费、市容部门对家禽及其产品经营者市容管理费以及我省各级出台的家禽养殖、家禽加工企业和农户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免收。
交通部门落实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政策。从现在开始到20**年5月底,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农户的道路运输工具免收公路货运附加费。
电力、供水部门要优先保证养殖场、种禽场、禽类加工企业的生产用电、用水,并按农业用电、用水最低价收费。
财政部门负责落实扑杀家禽的补助经费、疫苗经费、种禽扶持经费和防控应急经费,并及时拨付。
三、加强对种禽的保护和扶持。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对获得《种畜禽生产许可证》现存栏2万套以上的种鸡、种鸭、种鹅企业,给予补助,具体补助办法另定。其余种禽场补贴按省政府制定的补贴标准,由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四、支持和扶持发展禽业加工。从20**年起,对投资建设机械化屠宰1000万只以上的禽业屠宰加工项目,列入市级产业化项目给予支持,优先安排担保资金使用,或安排专项资金给予补助。
五、积极鼓励和支持家禽养殖企业、大户参加养殖业商业保险。从20**年起,对存栏2万套以上的种鸡、种鸭、种鹅企业参加商业保险的,市财政按保费的40%给予补贴。
2005年我国局部地区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后,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56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出台了扶持家禽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对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家禽业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目前,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但疫情带来的影响尚未完全消除,禽类产品市场持续低迷,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养殖户生产经营困难。为促进家禽业进一步恢复发展,经国务院同意,适当延长《若干意见》中的有关政策实施期限。现通知如下:
一、关于免征所得税,增值税即征即退,适当减免部分地方税的政策。将“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家禽加工企业和冷藏冷冻企业加工销售禽肉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政策延长到**年12月31日。对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加工和冷藏冷冻企业进行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加工和冷藏冷冻禽肉的所得,免征**年度企业所得税。减收的增值税、所得税按现行财政体制负担。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或部分地区对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加工、冷藏冷冻企业及个人生产经营用的土地、房产和车船,适当减免**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
二、关于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性收费政策。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养殖农户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继续执行到**年12月31日。各级财政部门要保证检验检疫机构正常运转的经费。
(一)技术可行性。在当今互联网突飞猛进的时代,计算机技术飞速发展,基于安卓的信息平台开发已经比较普遍,本系统在开发的过程中费成本不是很高,该设计主要考虑因为家禽养殖户、消费者、研究机构个体的差异出现的对于需求和操作终端应用的操作习惯差异。应该做到界面简洁,重要模块突出,具备基于深度学习的智能配置能力,以及可靠简洁的安全防护功能。根据需求可提供语音口令操作模式,使整个操作更加简便流畅。因此这个系统实现的价值是不可估量的,同时具有较强的技术可行性。(二)社会可行性。随着现代化农业的推进,禽业逐步市场化、规模化、产业化,急需家禽业信息化建设。但到目前为止,我国的家禽信息化仍相对落后,整体家禽业信息化建设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一些问题,从源头上保证家禽产品的质量,提供安全放心的食品,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加快产业化进程,促进家禽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因此,开发基于安卓平台的远程监控系统非常有必要。
(一)数据存储技术。作为安卓移动应用开发,数据存储技术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基于安卓平台散养家禽信息系统中使用轻量级数据库SQLite,只需要一个尺寸很小的动态库就可以享受它的所有功能,其占用的资源相当低,在嵌入的设备中,有时只需要几百K的内存。SQLite数据库的核心引擎是独立存在的,不需要依附于其他软件,可以独立使用。SQLite数据库中包含的所有信息(如触发器、图表等)都被打包放在一个文件夹里面,不是凌乱地放在各处,这样便于管理和维护同时,支持Windows、Linux等操作系统,能够跟很多程序语言相结合,其处理速度也相对更快。(二)运行环境。PC服务器端:为达到更好的使用效果建议选用XP版本的电脑或更高级别的电脑;摄像头:采用免驱动,即插即用的网络摄像头;移动客户端:为达到更好的使用效果建议选用安卓2.3及以上的系统;移动设备:支持APK软件。
基于安卓平台散养家禽信息系统平台要求能够为家禽养殖户、消费者、研究机构、其他周边服务等提供双向信息管理功能。在养殖专家用户端口,系统应具备注册功能、更改个人信息的功能、散养监控数据查询功能和辅助诊断功能。在个人用户端,最重要的是提供在线咨询服务功能和个体散养家禽的监控数据管理功能,还要能保护个人隐私,防止数据泄露。另外,消费者也可以实时调用散养家禽监控数据。(一)设计框架。基于安卓平台散养家禽信息系统基于AndroidSDK开发,数据库采用的谷歌提供的数据处理终端SQLite,同时采用XML技术设计平台,根据基于安卓平台散养家禽信息系统具体有用户登录、散养监控、家禽管理、电商服务等功能模块,将系统分为用户层、应用层和数据层。如图1所示。基于安卓系统设计可定制的App提高软件的用户友好性,针对家禽养殖户、消费者、研究机构个体的差异出现的对于需求和操作终端应用的操作习惯差异。应该做到界面简洁,重要模块突出,具备基于深度学习的智能配置能力,以及可靠简洁的安全防护功能。根据需求可提供语音口令操作模式,使整个操作更加简便流畅。(二)系统功能。1.登录与注册。该设计主要考虑家禽养殖户、消费者等用户对于需求和操作终端应用的不同,设置登录和注册模块如图2所示。2.散养监控功能。此部分散养家禽信息系统的基础功能部分,主要通过物联网进行包括散养家禽的环境温度、湿度、粉尘、光照等监测信息的收集和传送,根据收集的环境数据,对下一步环境追溯和其他情况分析做数据收集。3.家禽管理功能。该部分主要是对散养家禽的个体管理部分,主要包括个体管理,记录家禽体重变化;饲料管理,对饲料库存管理和配方信息进行维护同时及时投放计划的制定;疫苗管理,管理疫苗库存信息,监控家禽的免疫状态和健康状况,制定疫苗的使用计划,为农户推送家禽疫病防治知识库,同时对爆发的家禽疾病进行及记录,对爆发的大规模疫情进行及时预警和使用建议。4.电商服务功能。该部分主要有行业动态,可以为家禽养殖户、消费者推送家禽行业动态和相关知识;求购信息,消费者可以在系统的主界面之中家禽的求购信息,同时家禽养殖户可以准确的了解到客服的需求情况,精准营销;供应信息,家禽养殖户可以在系统中家禽供应信息,消费者也可以通过此模块了解现有家禽的供应情况;通过供需的网络化营销,提升家禽产品的销售效率、缩短家禽养殖户、消费者的距离、降低家禽养殖户进入市场的初始成本、中间渠道和管理成本等,消费者可以个性定制也可以追溯产品质量提高了营销的精准度和维系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