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唐游娱乐平台:首页选优配强“一长四员”技术服务队伍,强化动态管理,做到脱贫攻坚镇科技副镇长全覆盖,科技特派员、日光温室技术员、动物防疫员全覆盖,特色林果技术员应派尽派。“一长四员”中工作调整或调动的,及时协调选派配齐,科技副镇长优先考虑热爱科技事业、具备科技基础的工作人员;工作不能胜任或履责不到位的,及时予以调整退出。加强对“四员”日常监督和绩效考核评价,保证服务质量和水平。按照“派一人、抓一村、兴一业、富一方”的工作思路,今年计划选派科技特派员80名,聘用动物防疫员249名。
(一)规范提升“四级科技工作平台”。进一步明确县科技服务中心、镇科技服务队、村科技服务站、科技示范户“四级科技工作平台”建设标准、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结合工作实际,扶持有实力的农业科技企业、农业示范基地创建县级科技服务中心,开展技术攻关和科技培训,发挥辐射带动效应。年内新创建县科技服务中心1个。加强镇科技服务队服务力量,坚持分片包干和集中服务相结合,及时收集整理问题、总结推广经验,服务产业发展,各镇科技服务队年内开展集中服务活动不少于6次。发挥村级科技服务站在科技精准扶贫中的“堡垒”作用,按照“一室多基地”(一个集中培训课堂+多个产业现场培训基地)工作机制,开展经常性培训和现场示范指导,每年开展培训活动不少于12次。在种养大户、“土专家”、“田秀才”、农民党员和女致富能手中积极培育发展“科技示范户”,年内每村新增科技示范户3户以上,每个科技示范户示范带动5—8个农户增收。
(二)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鼓励科技特派员带着技术和项目进村入户,以技术入股、分红等形式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或农业产业化企业,达到标准后认定为科技特派员创业示范基地,积极为受援地培养本土科技人才,达到以能人示范带动实用技术推广,以实用技术致富一方百姓的效果。全县集中培育建立2个科技特派员创业示范基地,示范带动周边发展。
(一)扎实开展“双联双带”。动员和组织全县农业科技人员深村入户,加强管理,搞好服务,扎实开展“双联双带”活动。推行“1+X”联系机制,一名科技人员重点联系一户、共同联系多户,注重专业搭配,为农户提供菜单式贴身科技服务。结合群众需求意愿,精心制定培训计划,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因村因户制宜,突出实际、实用、实效要求,现场指导,现场示范,理论知识讲解与实地示范指导相结合、集中培训与个别培训相结合、课堂演示与进棚入户指导相结合,真正让群众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带动扶贫产业发展、贫困户致富能力提升。全年计划开展培训200场次、2万人次。
(二)深入实施“科技三下乡”。着眼群众生产中的疫病防控、产品保鲜、品种改良等技术难题,在专家服务团巡回服务过程中组织开展政策解读、金融服务、技术推广、产品销售分析等活动,解决群众发展之困之忧。创新科技大篷车的承载内容和宣传形式,完善科技大篷车功能,精心谋划科普路线、形式和内容,使科技大篷车覆盖全县所有的行政村,做到与群众所需所求高效对接。同时开展好科技活动周等大型宣讲活动,利用冬春季节和在外群众集中返乡的有利时机,组织群众坐下来学习提升、算账对比,走出去参观考察、观摩交流;算投入产出账、算增收效益账,进一步提高学科技、用科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积极助推设施农牧业提质增效。立足全县生产发展实际,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推动全县设施农牧业提质增效、贫困群众增产增收。加大新品种引进力度,积极引进适合日光温室种植的优质瓜菜品种和适合暖棚养殖的优良畜禽品种;加大新技术引进力度,着力引进日光温室水肥一体化、立体栽培、高效养殖等技术;加大新装备引进力度,引进日光温室温湿度自动调控、饲草料收割贮藏加工等先进设施设备,降低劳动强度,提高生产效率。引进农产品加工知名企业和名优品牌,实现龙头企业与农产品资源的高位“嫁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积极发展农产品营销、农资销售和农业服务电子商务,实现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的高效对接。加强病虫害和动物疫情防控,编制设施农牧业提质增效技术规程,大力发展农产品品牌建设,积极培育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扩大惠农贷款覆盖面,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拓宽人民群众增收渠道。
(四)主动开展农业科技信息服务。在设施农业智能管控、防灾减灾、农机监管调度、农产品溯源、农村电商等方面开展技术推广应用,培育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农业发展新模式。促进农村科技信息服务平台与电商平台融合发展,拓宽农产品销售市场。组织广大群众扫码“科普”微信公众号,利用“科普”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精选科普知识、种养养殖常识、疾病防控等实用信息。加大“科普点餐”培训力度,组织农业科技专家及时向广大群众培训宣传农业实用技术和信息,解决群众发展之困之忧,提升农业科技靠前服务水平。
(一)着力打造创新创业基地。围绕全县产业发展规划,帮助农户创办、协办科技型企业、科技服务实体。加大政策、项目和资金的扶持力度,依靠项目示范带动,搭建“院地、院企”合作交流平台,实现科技人才向贫困地区流动,项目经费向贫困地区倾斜。围绕“设施农牧业+特色林果业”主体生产模式,搭建产业链,提升产业附加值。积极创建农村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对接落实各项金融扶贫政策,鼓励和支持已退职农业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回乡大学生入园创业,带动农村创新创业。
(二)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大科普宣传力度,通过赠送书报光盘、开通远程教育、开设宣传专栏等形式,不断提升群众的科学素养和科技意识。鼓励群众在生产实践中进行发明创造、技术攻关,争取享受国家相关补助政策。在试验、评估的基础上,积极推动新技术、新品种在农村转移转化,使新技术、新品种成为贫困群众脱贫增收的“利器”。年内全县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和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58.5%。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各镇、有关部门单位要立足职能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将科技精准扶贫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精心安排、经常督促;与教育扶贫、电商扶贫、劳动力培训等其他扶贫专项、扶贫政策紧密衔接、有机融合。农业科技服务单位在“一长四员”人员选派、“双联双带”技术人员选派中要与精准扶贫驻村帮扶工作有机结合,尽量避免“一人多向选派”,按照驻村工作规定,落实食宿交通补贴,解决好生活实际问题,发挥工作叠加效应,在职称评聘、科技成果鉴定、科技进步奖项评定方面对在科技扶贫中成绩突出的人员给予倾斜,确保选派人员蹲得下、稳得住、见实效。
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扶贫事业已经得到了显著的成效,而要想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仍需要不断地强化与完善金融精准扶贫项目的建设工作。尤其是现如今的金融扶贫工作俨然已经到了攻坚克难的精准时期,更要不断地转变扶贫思路,转变扶贫方法,从而切实做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因此,笔者金融精准扶贫的相关理念与开展现状,工作中存在的难点进行粗浅的探讨,提出具体的解决对策,以供参考。
中国扶贫就是指在我国政府以及社会的共同努力与帮助下,让更多的贫困地区的贫困农户能够因地制宜地发展自身的生产活动,进而以最快的速度摆脱自身的贫困命运,摆脱自身的贫困面貌。结合相关参考文献以及实例数据分析,我们可以得知在整个扶贫建设项目的开展过程中始终具备着较强的阶段性特点,即先后经历了几个阶段,新中国成立后发放救济金资助生产,以工代赈自救生产,有组织有计划地扶持,以经济开发为主从事扶贫工作,等等。而从整个扶贫工作的开展情况来讲,我国的扶贫方式十分多样化、多元化。因此,在对扶贫进行分析时,往往应该从多个角度入手进行分析。从扶贫对象的角度入手进行分析则可以看到,对贫困地区以因地制宜为主所施行的扶持分为:横向联合经营、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企事业单位挂包帮助等。如若从资金来源方式来看可以清楚地看到,主要分为需要进行偿还的金融信贷扶贫与不需要进行偿还的财政资金扶贫等。而从组织形式入手则可以清楚地看到,主要分为个人扶贫、单位扶贫、国家扶贫等。本文笔者则主要从农村金融扶贫的角度入手进行探讨分析。
所谓的金融扶贫就是指我国的金融机构充分利用其本身的资源优势,对所有资源进行聚集的一项政策性、经营性贷款业务。也就是说,我国部分金融机构为了进一步激发贫困地区贫困户的内在生产动力,实现脱贫致富的根本目的,为其提供了大量的资金支持与项目支持。可以说金融扶贫作为扶贫开发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不仅是以市场为机制的开放式扶贫工作,其更是对有融资需求、有劳动能力、有致富愿望的农户所进行的一种极具社会意义的扶持工作,其所涉及的范围极为广泛,包括了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特殊产业发展领域、扶贫搬迁领域以及贫困户家庭资助领域。以往对我国的金融扶贫方式,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进行划分,一种是从政策性银行与商业性银行入手进行划分;另外一种是从贷款种类入手进行划分。
所谓“精准扶贫”就是指运用科学有效的方法,对处于不同农村环境之下,拥有不同扶贫资源,本身情况不同的贫困农户对象加以精确识别,从而做好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一种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重要管理方式。而本文笔者对金融精准扶贫所进行的定义与之大体相同,同样是充分应用科学的、合理的标准与程序,对处于不同环境之下的贫困户加以精确识别,并且按照致使贫困户贫困的根本原因实施分类管理,进行动态化的准入、退出机制,做好相应的定量考核工作,进而使当地所拥有的金融资源能够得到最佳配置,使越来越多的贫困户得以脱贫致富。
因此,从定义进行分析,可以看到实质上金融精准扶贫,其主要包括了以下四个部分,即精确识别、联动帮扶、分类管理、动态考核。这其中,精确识别是指精准扶贫部门结合当地的金融资源情况,对识别标准与识别程序进行制定,从而更好地区分贫困户的贫困原因;联动帮扶是以金融扶贫单位为首的牵头单位,要做好当地各级金融力量的动员工作,使其都能够积极地参与到扶贫工作之中,并根据实际的贫困户贫困原因展开有针对性的帮扶对策,即开展联动帮扶工作;分类管理是指充分地运用网络信息科技,让从事扶贫工作的主管部门定向地监测分类帮扶贫困户,从而及时发现帮扶问题,解决帮扶问题;动态考核则是指我国相关政府部门对贫困户所开展的定期或者是不定期量化考核,以确保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开展的有效性,切实满足精准脱贫的根本目的。
自从我国在1986年开展扶贫工作以来,先后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1986年到1993年是第一个阶段,为大规模开发扶贫阶段,1994年到2000年为第二、第三阶段,为扶贫工作的攻坚、实施阶段。在这三个阶段中我国的金融系统也广泛地参与其中,并开展了定点扶贫工作。可以说,这些金融机构在实际的扶贫工作开展中,不仅仅充分地发挥了自身特点与优势,还克服了大量的困难与问题,努力地将金融产品、金融业务融入到了扶贫事业中,可以说在直接、间接上都对我国的三农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扶持作用,并由我国的大中小金融机构共同组合而成的农村金融帮扶组织体系。尤其是自党的十以来,党中央更是将焦点立足于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之上,将扶贫工作纳入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下。因此,各级政策领导更是要全面且正确地认识到,在新时期经济背景下扶贫工作对我党、我国在经济、社会、政治发展之中的重要性。
然而笔者通^相关参考文献的查阅以及相关扶贫实践数据的分析,可以清楚地看到虽然定点扶贫工作,对口帮扶工作已经历时30余年,但是因为受到农村的特困区域特别多,贫困户较为分散,自我发展能力较弱等诸多主观因素的影响,以及金融扶贫机制不完善的影响,造成了现如今农村金融扶贫成本较高,贫困人口脱贫难度较大等问题,可以说扶贫工作所取得的效果十分不尽如人意。
第一,金融机构网点的分布情况无法满足金融精准扶贫需求。众所周知,现如今我国四大国有银行均在各个县市设有分支机构,但是在乡镇却只有农行设有分支机构,而在各个村四大银行基本上都没有设置营业网点,且农村信贷业务所占比例较小,扶贫参与度与扶贫力度明显较低,与金融精准扶贫能力严重不符。
第二,扶贫金融产品的实际供给与贫困资金需求矛盾严峻。对于贫困农户而言,传统的抵押担保贷款、联保贷款根本不适合他们,而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的实际覆盖面积又是小之又小,农村产权低压贷款又尚未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也就致使了现如今绝大多数贫困农户的金融服务感受度明显地下降,其金融产品供给与贫困资金需求矛盾已经是愈演愈烈。
第三,金融监管机制的设计不合理。现如今绝大多数的金融监管人员缺乏对农村经济、农村金融业务的全面掌握与了解,因此,也就在农村经济融资的发展上仍坚持风险控制为先的原则,自然而然地限制了农村金融市场准入,抑制了县域扶贫金融机制的建立,也就大大地削弱了金融机构对扶贫工作的积极参与性与参与力度,这与金融精准扶贫需求是背道而驰的。
第四,在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上仍存在着一定的问题。通过不完全数据调查分析,我们可以得知现如今在金融基础设置的建设上仍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金融统计指标体系不完整,也就无法全面且准确地反映出金融精准扶贫的实际情况。尤其是在涉农贷款、农户贷款等指标的管理上较为粗放,并未细化到与“三农”相关的金融扶贫业务之上,也就无法全面且准确地反映出我国的金融资产情况,可以说这与金融精准扶贫实践需求是极为不适应的。
第五,支持金融精准扶贫的政策引导力不够强。现如今我国在农村金融机构的转入政策上普遍偏紧,尚缺乏专门的扶贫金融机构,且对直接服务于贫困农户的金融机构也缺乏必要的财税政策支持,也就进一步抑制了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尤其是在扶贫政策的引导上也不够明确,相配套的政策也不够完善细致,也就无法精确到“三农”之上。
第六,金融精准扶贫识别矛盾日益加剧。现如今我国在金融精准扶贫贫困户的识别上,主要采取的是纵向识别方法,即由各个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制定扶贫线,按照市―乡―村―户的网络运行模式,由上到下逐级认定帮扶单位与帮扶对象。虽然这种方式看起来十分严密,但是由于其所经历的层次过多且透明度极低,金融机构也并未直接参与到贫困户的识别筛选中,也就难免会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人情帮扶问题。尤其是横向识别网络还尚未建立完全,也就造成了横向识别的层次越多,其所可能出现的漏洞也就越大,一些根本不需要进行帮扶的对象也极有可能被纳入到扶贫范围之内,大大地降低了精准扶贫的可靠性与有效性。
第七,以政府为主导的扶贫分类管理矛盾十分严重。虽然由政府为主导的扶贫工作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对当地的各类扶贫资源进行集中整合,产生最为明显的扶贫效果,但是由于各个地区贫困结构存在较大的复杂性,也就致使以政府为主导的单方面扶贫管理工作势必会随着致贫与返贫因素的不确定性而产生巨大的困难,甚至会在某种程度上滋生出腐败问题。所以,做好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分类管理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第八,对金融精准扶贫缺乏正确的认识。我国开展金融精准扶贫的根本目的是实现常态化的脱贫致富,而并不是单单地给贫困户送去救济钱、物。然而现如今我国在扶贫实践过程中,许多地区却是在追求短、平、快现状,将精准扶贫当作任务来做,而并没有将其当作一项长期的政治工作来抓,也就造成了不少地区的金融精准扶贫流于形式。
要想切实实现脱贫致富,就必须要进一步强化党在金融扶贫工作上的领导作用,而这恰恰是做好精准扶贫的根本保证。所以,我国各级金融系统的党组织应该深入学习中央扶贫会议精神,发挥其在金融扶贫工作上的作用,发挥扶贫村党支部的作用,为金融扶贫工作构建健全的扶贫机制,从而更好地承担金融精准扶贫的主体责任,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先锋带头作用,因地制宜地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扶贫方案,加大对贫困地区的金融资源投入,使金融精准扶贫工作能够更接地气,实现更加精准的脱贫。
可以说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在实际上也承担着政策性、开发性职责,因此,在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过程中更需要扶贫政策、金融政策、财政政策、税收政策、产业政策之间的深度互动与协调配合。也正因如此,基于此我国的各级政府则应该积极地建立与金融扶贫相对接的项目,开发扶贫专项基金,建立风险控制机制,对“三农”金融进行深入化的挖掘,进而遵循市场规律,构建三位一体的精准扶贫联动工作。
只有为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做好相应的运行机制,才能够确保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有效开展。首先,应该为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构建完善的监测考核评价机制,将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当成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确立其牵头人,建立健全的精准扶贫机构,从而做好定期的检测考核评价工作,切实发挥出金融精准扶贫的“造血”功能;其次,将金融力量尽可能地集中,开展好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也就是说,要最大限度地整合联动,集中各个金融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人力、物力,开展集中连片式的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从而不断地提高金融精准扶贫的致富作用;最后,由各级基层共同出资,构建金融精准扶贫贷款的有效补偿机制,实现对金融贷款的有效补偿。
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促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的根本所在。所以,要想进一步做好金融精准扶贫工作,还必须要建立完善的扶贫法律法规体系。我国可以⒄瞻臀鳌⑻┕等国家的信贷支农立法经验,强制性地约束银行机构必须将20%~25%的信贷资源,匹配到现如今的三农领域之中,并且必须拥有一定额度的政策性农业金融机构债券,进而从最大限度上扩大涉农金融机构在三农领域上的资金支持。同时,还应该对精准扶贫工作进行统计,对现有的涉农贷款指标进行细化,从而有利于对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整体进展情况的全面掌握与反映。
我国的政府扶贫部门应该为贫困农户建立档案信息卡,实现系统自动化信用评级授权,并且要紧密与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相结合,与金融机构相互联系、相互沟通,对金融产品进行创新,确保金融机构能够及时获取贫困三农信息的基础上,实现随贷随用、循环使用的金融扶贫模式。
政府的政策性扶持力度直接决定了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情况,所以,进一步加强对金融精准扶持工作的政策性扶持尤为重要。第一,对贫困县金融机构的贷存比例要进行严格规定,进一步取消限制县级区域扶贫贷款规模的不合理条例;第二,对县级区域金融机构已经达到一定比例的扶贫贷款要给予一定的政策性优惠,可同农村信用社一样下调存款准备金,并可以对县级区域的法人金融机构额外增加存款准备金额的再贷款政策;第三,在扶贫再贷款工作的开展上要实施差异化供给措施,并给予明确的利率优惠;第四,应取消非低保贫困户的贷款利率上线,允许金融机构可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成本风险以及政策性优惠条例,对利率进行上浮;第五,由政府部门牵头对金融扶贫贷款实行贴息补助政策。
要想有效实现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实现自身的经营目标,就应该对市场与政府职能进行明确的划分,进而充分发挥市场在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上的决定作用,发挥政府在金融精准扶贫上的引导支持作用,使金融精准扶贫工作能够从市场化的竞争角度出发,依照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服务对象,放宽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政策,让更多的民间资本、境外资本都能够参与到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之上,为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营造出一个相对宽松的竞争环境。同时,进一步创新货币信贷政策工具,增强度贫困地区的信贷投放力度,实施差异化管理,进而让贫困地区得到更多的金融资源支持,强化贫困地区金融机构的资金动员能力,从而实现金融精准扶贫与自身经营目标的双赢。
要想切实推动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有效开展,就必须要为其建立相对健全的扶贫金融事业部,将业务资金管理工作、信贷管理工作、考核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到实处,并且让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商业银行向贫困地区延伸自己的服务网点,真正下沉到需要服务的金融服务中心中,最大限度地加大对贫困地区贫困户的信贷支持力度。与此同时,还应该对农村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进行大力的推广,强化对金融产品供给侧的改革力度,为支农、支小、扶贫等再贷款政策配套相应的完善措施,进而切实发挥出金融创新的最大优势,更好地将金融衍生产品与扶贫信贷有机结合在一起,充分发挥各个金融组织的互补优势。
要想切实做好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切实提升金融精准扶贫水平,就必须要全面掌握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相关理念,现如今开展的实际情况,了解在实际工作中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存在的问题,从而通过政策支持,转变扶贫思路、扶贫防范,切实改变现如今金融精准扶贫的现状,最大限度地做好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全面实现小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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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有序开展精准识别和干部帮扶等工作,贫困户建档立卡、争取精准扶贫政策和启动千名干部联万家活动等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今天大范围召开精准扶贫工作推进会,目的很明确,就是动员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全面建成小康的目标上来,把中心工作聚焦到精准扶贫任务上来,把干部心思落实到的帮扶活动上来,竭尽全力让全县贫困人口加速脱贫摘帽,确保与全省全市同步小康。下面,我就抓好精准扶贫工作强调几点意见。
(一)准确把握精准扶贫的含义。精准扶贫是国家扶贫开发战略的完善和升级,其核心是精和准,通过对贫困村和贫困户的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引导各类扶贫资源有效对接贫困对象,优化资源配置,切实扶贫到村到户,构建长效机制,提高扶贫开发针对性和实效性,真正让贫困群众过上好日子。
(二)深刻领会精准扶贫的重大意义。一是中央推进新一轮扶贫开发的新举措。精准扶贫是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针对以扶贫底数不够清、指向不够准、针对性不够强等问题提出来的,其本质是扶贫方式的转变,把原有大水漫灌式扶贫转变为滴灌式扶贫,目的在于提高扶持效果、消除绝对贫困,这为我县攻坚扶贫开发指明了方向。二是我县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的新需要。实施精准扶贫就是要求扶贫必须要有精准度,切实将项目、资金、政策重点投向贫困群众身上,坚决消除绝对贫困,让广大群众共建共享小康。近年来,我们大力实施小凉山综合扶贫开发,大幅改善X区生产生活条件,但全县仍有XX万名群众处于贫困状态,这部分人如果不能如期脱贫,X区就谈不上全面小康,更将拖全省全市的后腿。三是干部服务群众增强本领的新平台。实施精准扶贫要求广大干部必须全程参与到建档立卡、规划制定、产业扶持、政策宣讲等各个环节,直到贫困户脱贫为止,这个硬骨头很难啃。但从另一角度来讲,这是检验广大党员干部是否具有敢于克难的责任担当和公仆情怀,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实践,也是增强干部本领、提升服务群众工作能力的难得机遇,大家一定要增强主动性,全身心投入到此项工作中来。
(三)把握精准扶贫的良好机遇。今年4月上旬至5月上旬,根据省委部署,38位省级领导和50位厅级领导带队集中赴四大片区88个县(市、区)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督查调研,其规格之高、力量之强、力度之大、措施之实、行动之快,足以说明省委、省政府对扶贫开发开始动真格、上硬菜了,也预示着省上必将出台一些列精准扶贫优惠政策,相关职能部门一定要抢抓机遇,做好充分准备,积极沟通汇报,争取更多优惠政策落地峨边。
(一)在精准上下功夫。一抓对象精准。前段时间,我们开展了到村到户的贫困状况调查和建档立卡工作,准确识别出XX个村X千余户X万余名贫困群众,并被纳入全省精准扶贫的总盘子,这些已经锁定的贫困户就是我们精准扶贫的对象,请大家一定要坚持这个重心不偏移。二抓原因精准。对识别出来的贫困户,要深入开展调研,从贫困村、贫困户的实际出发,分户分析致贫原因,找准问题症结,建立管理台账,确保做到对症下药。三抓规划精准。每一位干部都要下到贫困户当中去,根据贫困户致贫原因及贫困程度,编制好脱贫总体规划和年度规划,帮助找准路子、找准项目,按照一户一策来进行扶贫,确保对象精准、扶持精准。四抓措施精准。要围绕年度脱贫任务,将政策、项目和资金向建卡贫困户倾斜,尤其是要覆盖当年脱贫对象,确保扶贫举措精准到户、精准到人。
(二)在统筹上下功夫。一要统筹项目。事实证明,如果实施一个单一的项目,不管是基础设施建设,还是产业培育,都很难达到预期的扶贫开发效果。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相关实施规划,统筹安排重点民生项目、重点产业项目和重点扶贫工程,打捆向贫困村和建卡贫困户集中,统筹使用、集中投入,在这一点上,各部门一定要有大局观念,积极配合,服从县上统筹安排。二要统筹资金。要整合劳务培训资金、慰问资金、助学资金等各类扶贫和民生资金,统筹安排到建卡贫困户。同时,我们在项目捆绑整合中,一定要切实发挥审计、纪检监察、财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的检查与监督,对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扶贫资金要实行零容忍,坚决查处、绝不姑息。三要统筹贫困户。每年都要紧盯当年规定的脱贫户,要将农村饮水、乡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综开发、产业扶持等各类项目资金优先安排到当年规划的贫困村、脱贫户,加快提升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帮助贫困户实现脱贫目标。
(三)在加减乘除上下功夫。一要做好加法。要针对贫困村和贫困户制定一村一策、一户一策,从政策争取、产业扶持、劳务务工等方面加大扶持引导力度,千方百计帮助贫困户拓宽收入渠道,增加群众收入。二要做好减法,立足少数民族地区、小凉山贫困山区等特殊实际,积极沟通协调上级部门,如实反映特殊困难,加大政策争取力度,从政策层面减轻贫困群众负担,重点消除群众因病、因学等致贫原因。三要做好乘法。围绕精准扶贫工作,不断创新工作体制机制,以最少的投入发挥最大效应,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四要做好除法。扶贫先扶智,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抓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等,让X区孩子都接受好的教育,不输在起跑线上,割断贫困的世代传递,拔掉穷根。
(四)在争取政策上下功夫。对于峨边来讲,政策就是贫困群众的生命线,各部门一定要将争取政策作为首要任务。一要积极建议。要抓住上级部门调研等机会,如实全面反映全县和本部门本行业面临的实际困难,结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出解决困难的意见建议,努力寻求更多的政策支持。二要盯紧争取。针对国家省市出台的系列优惠政策,要提取政策信息,不断提高掌握政策和运用政策的能力,抓紧时间深入研究政策、争取政策、用好政策,不断拓宽政策支撑的广度和深度。三要做实规划。政策机遇找准后,相关部门要提前将基础工作打好,根据政策要求,编制好项目规划,完善相关手续,做好相关前期工作,为下一步项目资金争取工作奠定基础。四要协调配合。政策争取过程中,牵头部门要负总责,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相互沟通、相互通气、相互衔接,坚决防止中梗阻、推诿扯皮。
(一)认识帮扶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帮扶的主动性。一是把干部帮扶作为推进精准扶贫的重要抓手。精准扶贫是针对谁扶贫、怎样扶贫、谁去扶贫,要把精准扶贫具体化、可操作化,只有通过干部帮扶来解决。干部帮扶是推进精准扶贫的一条重要管道,通过帮扶把贫困户致贫原因找准,制定一对一的帮扶方案,帮扶的精准度才更加到位。二是把干部帮扶作为进一步改进作风的重要载体。我们先后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整治为官不为专项活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在提高执行力、狠抓工作落实、作风建设方面得到了加强,群众很满意。现在正值启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之际,我们要把千名干部联万家帮扶活动作为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载体,动员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帮助群众解决具体困难,进一步树立好党委政府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三是把干部帮扶作为组织建设和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开展帮扶活动,主体是全县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这是对各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一次历练和检验,同时,还可以使党员干部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实践中发挥聪明才智,发挥表率作用,从而进一步激发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2013年11月,到湖南湘西考察时首次作出了“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重要指示。以此为契机,中国的扶贫政策开始从过去的粗放扶贫向更科学、更系统的方向发展。相关产业扶贫精准化理论政策的研究也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
中共十以来,结合多次深入贫困地区调研的实践经验,提出了精准扶贫的重要指示,为促进新时期农村扶贫模式的创新指明了方向。在此基础上,中央印发了《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的相关要求,标志着精准扶贫开始由理论向实践的过渡。
精准扶贫的概念是相对于粗放扶贫提出的,两者在理论以及工作要求等方面均有很大的不同。精准扶贫要求工作人员必须进村入户调查,通过对调查结果的判断确定扶贫对象,同时深入了解扶贫对象的致贫原因和他们的诉求,从而定性贫困性质,确定具体的扶贫政策。由此可见,精准扶贫是一种更加集约、高效、具体的扶贫模式,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不少贫困地区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实现脱贫致富,这给政府扶贫政策的制定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使他们明白走产业化扶贫道路,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是实现农村地区脱贫的关键。
产业扶贫具有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特色化、体系化、现代化的特点,因此一个地区要进行产业化扶贫必须对现有的市场需求进行分析,充分挖掘本地的特色资源,结合专业化的生产团队,实现农作物产业化生产,进而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帮助困难群众实现脱贫致富。
产业扶贫精准化是借助于产业扶贫的手段,实现精准扶贫的目的,两者之间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关系。贫困人口多、居住分散、贫困程度深入的特点使得我国扶贫任务十分艰巨,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传统的粗放扶贫注定被淘汰,将产业扶贫和精准扶贫有机结合起来将成为创新农村扶贫模式的最佳途径。
产业扶贫精准化的实施不是建立在对现有资料的总结上,而是工作人员深入基层,了解地方特色和群众诉求,结合产业发展、市场规律等相关理论,来进行路径的建设。具体需要坚持的原则有以下几点:1)目标精准化原则。要求相关政策内容必须具体到一个村,甚至一个贫困户,确保每一位贫困群众都能够得到扶持。2)对象精准原则。工作人员需要深入到基层群众家中,精确识别困难群众,分析造成贫困的具体原因,并详细记录建立贫困对象档案资料,为后续工作提供依据。3)产业精准原则。每一个贫困地区都有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因此要结合实际情况,发展适合本地区的特色产业,而不能盲目跟风,破坏市场规律。4)保障精准化。产业扶贫精准化的目的是使扶贫政策惠及每一个贫困人口,因此在政策落实的过程中,还需要完善相应的保障体系,实现对困难群众的全覆盖和帮扶到户。
产业扶贫精准化的“精准”之一体现在具体产业的选择方面,地方政府要对本地区自然地理状况进行深入调研,探索特色基地联合扶贫龙头企业帮扶贫困户的产业链式的扶贫新模式,提高农户的参与力度,使每一位贫困群众感受到产业项目带来的优惠。首先,地方政府要提高对特色产业的扶持力度,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发展体系,发挥地方优势,带动贫困地区人口就业。其次,结合市场规律,实现扶贫龙头企业的重组、兼并、股份合作,促进企业规模的扩大,鼓励龙头企业同农民及农村生产合作社的联系,提高农户在企业生产中的参与度。
在引进扶贫龙头企业时,政府要对企业进行筛选,选择能够提供大量就业岗位、主要从事加工业的企业,建立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农户的组织模式,增强企业对贫困户的扶持力度。同时,政府还要对贫困户进行技能培训,坚持经济扶贫和文化扶贫相结合的政策,提高农户的知识技能水平,为产业扶贫精准化的推进奠定基础。为此,教育部门要提高贫困地区基础教育投入,开展农民培养工程,定期组织农民进行相关技能的培训,使他们能够掌握一到两种专业技能,以实现自我发展、自我就业能力的提高。
为促进产业扶贫精准化不断深入发展,需要将对扶贫成果的总结添加到政府政绩考核指标中,自上而下增加扶贫的力度。首先,要改革政府产业扶贫考核机制,以落实各级工作人员的权利和责任,将贫困人口生活水平的提高程度和贫困人口数量的变化作为考核政府工作人员政绩的重要参考数据,从而促进相关扶贫政策的落实情况,避免腐败渎职行为的发生。其次,要建立健全产业扶贫精准化工作机制,在整个农村开发扶贫工作意见的基础上,分析产业扶贫同地方贫困现状之间的联系,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流程,激励政府工作人员积极开展扶贫工作,帮助农户脱贫致富。最后,合理分配扶贫资金,根据各地区的贫困状况和政府工作完成情况,将扶贫资金的一部分用于奖励补助,以促进农户生产的积极性和基层工作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总的来讲,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实施产业扶贫精准化政策是政府扶贫工作的必然趋势。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政府需要对产业化和精准化有透彻的了解和解读,建立符合地方特色的产业扶贫模式,采取有效的保障激烈政策,不断提高贫困人口的生活水平,努力减少贫困人口数量。
1.全面谋划脱贫攻坚规划。规划是实施总体目标的行动计划,是开展扶贫工作落实具体措施的蓝本和指南。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脱贫攻坚工程,必须有一个既要落实中央脱贫攻坚的扶贫政策又要切合当地实际的精准扶贫规划。资溪县是山区林业县,生态资源是优势,林区面积广阔,从事林业产业群众多。我们从调查摸底着手,深入村组,全面摸清贫困群众致贫原因及发展方向,同时发放调查表、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和“良方”。规划内容为产业扶贫、易地搬迁扶贫、技能培训、教育扶贫等七个方面。规划措施以生态产业为主攻方向,以林区经济为主要经济增收渠道;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经济产业链,依托国家5A级景区大觉山等旅游企业,鼓励贫困群众兴办农家乐、乡村旅游等旅游项目;重点扶持贫困群众种植养殖林下产品竹林鸡、生态蜂蜜、生态牛羊等短平快项目;支持有机白茶,有机油菜等有机产品的发展壮大。规划中要求专业合作社吸收贫困群众入股必须办理司法公证手续,从法律上保证贫困群众的经济利益。规划制定过程中各界人士参与集思广益,广纳良策,规划出台后,群众反映规划切合资溪实际,操作性强,贫困群众的利益得到保障。
2.精准识别贫困人口。准确识别贫困人口,做好建档立卡工作是精准扶贫的第一步,事关精准扶贫的成效。2013年底按照省市扶贫部门的安排要求开展建档立卡精准识别贫困人口工作,当时只有一个标准就是人均年收入2736元,并明确全县贫困人口数额,再加上资溪县是人口小县面包产业大县,部分即贫又非贫的群众差距不是很明显,一些乡镇出现识别不准的现象。资溪县严格按照省扶贫部门“七个一票否决”、“四个严格甄别”的规定,学习瑞金先进经验做法,吸取广西马头县的教训,制定精准贫困户评估表,强化工作力度,以市县“四进四联四帮”小分队和乡村干部组成联合工作组严格按程序和要求开展“回头看”,重新评选真实贫困户。几年来,多次部署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共开展6次拉网式 “回头看”活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2013年底的8025人精准到2016年初的4287人,贫困户的精准度提高了46个百分点。
3.精准实施扶贫措施。贯彻政策和落实扶贫措施是精准脱贫的重要手段,资溪县主要实施七大精准扶贫措施。一是产业扶贫,充分用好赣南原中央苏区每年产业扶贫资金1000万元,帮助和带动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增加经济收入快速脱贫。采取两种方式实施产业扶贫,即“专业合作社(实体企业)+贫困户”和“私定套餐”。“专业合作社+贫困户”方式就是能人带动贫困户学习产业技术发展生产,建立稳定产业经济增收渠道,家庭经济逐年稳定增收,实现真正致富脱贫,如省级农业龙头企业迦南生态观光园带动几十户贫困群众。“私定套餐”方式就是根据贫困户特长和自身条件不受任何限制,适合发展何种产业就扶持他发展哪种产业,愿意做何种产业就帮助他做哪种产业。目前87个产业实体带动969户贫困户致富,334贫困户分散发展50多种产业。二是安居扶贫,安居扶贫是中央提出“两不愁、三保障”扶贫的主要内容,是解决贫困群众安全居住的重要措施。资溪县扎实推进安居扶贫工作,上皇新村安置点成为省扶贫搬迁的示范点,几年来深山区移民搬迁扶贫解决6479人安全居住的问题。资溪县严格按照“一户一宅、拆旧建新”危旧房改造扶贫原则,在住房困难群众自愿的基础上,按照贫困户类别进行拆房补助,全县已落实改造农村危旧房900户、确保3000余人的安全居住。三是教育扶贫,贫困群众之所以贫困,重要因素就是智力不足,要脱贫必须实施智力扶贫,教育扶贫是智力扶贫的重要手段,实施教育扶贫能拓展其智力和思维,增强生产和就业能力,提高贫困群众孩子的素质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教育扶贫内容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读职业技术学校予以资助,其中“千百十”助学工程,扶持100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大学生30万元,每人一次性发放助学金3000元。四是保障扶贫,对于没有生产能力的贫困户,为了保障其正常生活经济来源,采取统一标准“兜底”的方式,这部分贫困群众纳入农村低保对象范围,享受低保待遇,保障他们基本日常生活水平,并推行资产收益扶贫以提高托底水平。五是电商扶贫。实施“村邮乐购*农村e邮”计划,在县城建设“村邮乐购*农村e邮”精准脱贫运营服务中心,乡级建设电商服务中心,村级建设电商服务站。目前建立县城电商运营中心1个,乡级电商服务中心6个,村级电商服务中心11个。电商旅游扶贫是资溪主攻方向,全国游客都可通过电商购买资溪门票及旅游业商品。六是“支部十”扶贫,以“支部十”为平台,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富民产业,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形成了支部引领发展,新型主体带领致富,贫困群众广泛参与基层党建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格局。正在推进支部+合作社、支部+协会等模式。七是结对帮扶。党员干部与贫困户结对帮扶是脱贫重要有效方式,资溪县实行“321”结对方式,县委县政府下发文件明确全县党员干部都要与挂点村的贫困户结对帮扶,县级干部结对3户、科级干部结对2户、科以下干部结对1户,结对帮扶不限内容和方式,只有要能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就行,实行一包到底,不脱贫不脱钩,全县结对帮扶贫困群众1000多户。
4.精准安排扶贫资金。资溪县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精准扶贫政策,精准评选扶贫项目,精准安排扶贫资金,规定两个“一律不安排”,即与精准扶贫无关的企业一律不安排扶贫资金,对贫困群众家庭经济增收没有帮助作用的项目一律不安排扶贫资金。精准扶贫资金分配安排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把关申报,程序为由贫困户和专业合作社等实体自愿申请,村委初选上报,乡级政府按扶贫要求评审项目,在当地进行公示,研究后统一汇总申报到县扶贫办,扶贫办组织相关人员再次调查审核评选进入扶贫项目库,根据当年项目资金计划拟选编制《资溪县产业扶贫资金项目年度计划表》,经公示后,报请县政府研究,上报省市扶贫部门审批备案。2014年实施以来,安排产业扶贫资金2000万元,项目475个。
扶贫项目的实施是精准扶贫的主要环节,关系着扶贫效益的大与小。资溪县精心实施扶贫项目,严格执行项目施工程序和要求,从管理和技术等方面把好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指导扶贫项目实施,严格按照项目工程设计图建设,严把项目建设质量关。在项目管理方面坚持四个严格执行,即:严格执行“先立项后实施”的原则,严格执行招投标制,严格执行开工报告制,严格执行结算评审制。防止旧项目、老项目、多部门安排资金等方式套取扶贫资金的行为,有效地杜绝各种违纪违规的现象发生,促进精准扶贫项目安全有序推进。
6.建立联合验收机制。项目验收是实施精准扶贫重要把关环节。资溪县实行多部门联合进行扶贫项目验收审查制,联合工作组检查验收精准扶贫项目,有效地确保扶贫项目合法合规。验收工作由相关的贫困户、项目所在地乡村干部、扶贫、财政部门、技术人员共同参与把关。项目实施完工后,由施工方提出验收申请乡村进行初验合格后,由项目负责单位(业主)向扶贫部门申请验收,扶贫部门牵头组织财政、乡镇单位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请款手续,拨付资金。验收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扶贫项目质量,保障贫困群众的利益,管理好扶贫资金不受损失。
7.制定多方把关请款制。请款是扶贫资金管理的关键工作,资溪县把请款环节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工作管理,请款由贫困户、村干部、乡镇领导、扶贫、财政等五方共同把关签署意见。首先,由贫困群众把好2道关,即在扶贫功能评估审核时把关该企业是否真正发挥扶贫作用,带动和帮助贫困群众发展经济致富,贫困群众是否真正得到实惠;在项目验收时把关该项目施工质量是否过硬,达到相关要求;不达标或项目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均不能拨付扶贫资金。其次,参与验收的干部对项目请款意见要一致同意,方可办理请款手续,并出具《实施方案》、招投标、开工报告单、扶贫功能评估表,验收单等18个材料。把关请款制能更好地杜绝工作中的失职和个人套取资金等以不权谋私行为发生,确保扶贫资金安全合规合法使用。
8.建设精干扶贫队伍。精准扶贫政策出台了,实施脱贫攻坚战成效如何,关键要有一支精干的扶贫工作队伍。资溪县把扶贫队伍建设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工作来抓,首先抓扶贫队伍的思想建设,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素质高,认识就深刻全面,队伍的战斗力就强。其次抓业务能力提升,精准扶贫是一项国家战略工程,是全面建设小康攻克“短板”的新课题,必须要一支业务能力强敢打硬仗、敢闯新路的扶贫工作队伍。资溪县实行培训与外出学习相结合的办法提高队伍综合素质,让每位都成为扶贫工作能手和标兵。再次抓法纪教育,聘请纪委、司法部门上法纪课,把纪律挺在前面,只有知法懂法才能大胆放心地工作,才会管好用好精准扶贫资金。四是增加人员壮大扶贫队伍,2015年,县政府在机构改革精编的形势下,增加扶贫办工作人员3名,提高扶贫队伍的战斗力。
脱贫攻坚战是中央部署的国家战略工程,精准扶贫是脱贫攻坚战的具体战略措施,是新常态下的扶贫新课题,在工作中出现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我们要以“三严三实”的魄力去探索解决这些新难题,顺利地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安全有效实施。
1.破解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难题。扶贫开发工作经历了30多年,一些基层领导干部仍然认为扶贫开发工作难做,对彻底解决贫困群众脱贫信心不足,对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的精神认识不深不透,对扶贫政策理解不全面,存在一支半解等现象。从深层次解决号“扶持谁”的认识问题,加强政策学习,加大培训力度,把扶贫政策措施作为党员干部学习必修课,从事扶贫领导工作和业务人员都要学会学懂,要融会贯通,只有真正懂政策、对贫困户富有爱心,才能重视扶贫工作,热爱扶贫事业,做实做好扶贫工作。
2.破解精准扶贫难度越来越大的难题。从八七扶贫以来,未解决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一些贫困家庭一穷二白,缺乏劳动、劳动工具和安全住房;一些贫困者非贫即病,劳动能力弱;一些贫困人口居住在深山区,扶贫难以见成效。解决这些难题,必须采取一户一策,一村一策的精准扶贫措施,多个部门(或单位)联合起来整合资金,紧握“拳头”强攻猛打,有针对性地一个一个攻克难关,精准扶贫就不会越扶越难,而是呈现众志成城,众人推墙“墙易倒”的新局面。
3.破解精准扶贫“热”难题。推进扶贫开发成为“十三五”规划十个目标任务之一,脱贫攻坚战已经成为全党共识。一时间脱贫摘帽成了热议,精准扶贫成了热词,脱贫攻坚掀起热潮,扶贫工作一下子“热”了起来。一些地方热在口上,热在纸上,热在会上,却冷在行动上,工作落实不到位,措施办法不切合实际,与中央的要求差距明显。我们要充分认识脱贫攻坚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扶贫工作应该成各级党委政府永恒的课题;必须从思想上和管理措施等方面强化认识、增强主动扶贫的内生动力,加大考核监督力度,使各级领导干部和从事扶贫工作人员真正重视扶贫工作,把“要我做扶贫”提升到“我要到扶贫”,“贫困群众要我帮”转变为“我要帮贫困群众”这一更高的境界。
4.破解承担责任心不强的难题。精准扶贫是新常态一项新课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政治大事。由于资溪县是全国“面包之乡”,从事面包经营人员很多,面包大军高达4万多人,占全县总人口的30%,占全县劳动力40%以上,部分群众贫富界限不是很分明,因此,贫困人口的识别工作有些难度,实施扶贫工作的精准度难以把握,有些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精准扶贫的进度。一个干部没有承担责任将一事无成,任何工作都做不好。我们要提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为贫困群众脱贫,干部必须要有担当精神,为贫困群众扛着风险。市场是动态变化的,发展任何产业都有一定的风险的。单位主要领导要有担当责任意识,为贫困群众办事要敢于担当风险,才会有超常扶贫成果。
一是精准识别对象,夯实扶贫基础。把对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作为实施精准扶贫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严格按照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暨信息动态管理工作程序,抓住真实识别贫困、规范建档立卡、实施动态管理、推行挂图作业四个关键环节,规范操作流程,确保信息质量。通过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全面落实“两公示一公告”制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按照7项一票否决和4项从严审核的要求,在2014年精准识别的基础上进行再核实、再排查、再摸清,从严从实把真正贫困的对象识别出来,全镇精准识别出贫困户1540户6217人,系统精准制定了脱贫计划和方案,健全了扶贫对象建档立卡信息采集系统,做到了底数清、问题清、对策清、责任清、任务清,为精准扶贫夯实了基础。
二是准确定位目标,聚焦标靶攻坚。针对建档立卡工作识别确认贫困村、贫困人口的分布情况和扶贫工作实际,对照2016年实现基本脱贫、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目标,根据“缺啥补啥”的原则,编制了贫困村扶贫规划和年度扶贫攻坚方案,整合资源,综合施策,抓住突破基础设施短板,在精准扶贫中巩固优势指标,攻坚弱项指标,大力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培育富民产业、探索金融扶贫机制、完善公共服务保障、提升发展能力素质、落实民生政策等,合力推进贫困村扶贫攻坚,为实现基本脱贫目标聚集发力。
选准扶贫项目,齐聚短板发力。为解决制约贫困村脱贫发展、贫困户致富脱贫的瓶颈问题,补齐发展脱贫短板,加快扶贫攻坚进程,我们从摸清底数、资金投入、产业培育、人畜饮水、危房改造、技能培训、学前教育、农村医疗、文化服务、村容整洁、金融支持、基层组织等方面入手分析致贫原因,查找致贫短板,根据各贫困村致贫原因和贫困类别,制定帮扶措施,并坚持“基础先行、规划到村、项目到户、责任到人”的工作思路,科学编制贫困村扶贫项目规划,注重扶贫工作实效,严格按照项目申报要求,主导镇、村、组三级干部和群众参与规划,选准选实群众急盼解决、见效快的项目,进行公示并反复论证,确保项目的准确性、可行性和实效性。通过围绕精准扶贫集中实施整村推进、连片开发。着重解决贫困村基础设施、人畜饮水、危房改造、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瓶颈难题,使贫困村整体面貌发生显著变化。
三是精准制定措施,确保扶贫实效。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要求,深入推进“532”脱贫工程与扶贫攻坚深度融合,强化帮扶单位扶贫职责,明确要求“扶贫对象不脱贫、联系干部不脱钩”,实现了全镇贫困村驻村工作队、贫困户帮扶责任人全覆盖。并且要求各联村部门与联户干部要把帮助贫困村改善基础条件和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推进“五大计划”,根据不同致贫原因,实施个性化帮扶,促进贫困村发展、贫困群众增收脱贫。
四是精准督查考核,合力推进落实。按照扶贫攻坚工作业绩考核评价办法,结合我镇扶贫工作实际,专门出台了《田墩镇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精准扶贫工作考核办法》,将村(居)书记、结对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驻村、结对帮扶干部四类干部一并纳入考核范围。同时,实施分类考核,针对不同的考核对象,制定了差异化的考核细则,把监督管理考核贯穿于各项扶贫工作落实的全过程,把扶贫工作实绩成效作为各级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的重要依据,同时把贫困村各项工作与干部评先选优和晋升挂钩,有效调动了各级做好扶贫开发的积极性,保证各项扶贫政策落到实处,提升了全镇扶贫开发水平。
一是建强攻坚前线“指挥所”。镇党委、政府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重点示范村成立项目指挥部,整合力量,半脱岗前沿指挥,统筹推进项目建设。
二是抓实攻坚落实“承诺制”。针对脱贫攻坚工作,启动“三天一调度”工作机制,将每个扶贫攻坚项目汇总成重点项目推进倒排表,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明确任务完成时限。在调度会上,各村居支部书记汇报近期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承诺工作进度,“干好干坏拿出来晒一晒”形成你追我赶的浓厚工作氛围。
自2013年11月第一次提出“精准扶贫”之后,“精准扶贫”作为反贫困工作的主要口号和目标落入实际。历经两年半的时间,“精准扶贫”已经跨出探索阶段,走向缓步深化阶段,以政府为主导的“精准扶贫”的作用已经显现。张琦从精准扶贫的效果入手,认为我国的精准扶贫已经取得初步成效,我国的建档立卡制度顺利实施,精准识别程度大幅提升。除此之外,政府还调动基层干部进行驻村帮扶,强化帮扶项目与资金的精准率〔1〕。中国宁夏自治区同心县委书记马洪海从党建工作成效的角度指出国家扶贫开发与基层组织建设已经紧密结合起来,顶层设计在“精准扶贫”中已经发挥引领作用,基层组织责任也在不断的落实之中,扶贫攻坚战役已经取得了初步胜利〔2〕。黄承伟将“精准扶贫”与国家扶贫治理体系联系在一起。党的十六大以来,国家扶贫治理体系在不断完善之中,为开展专项扶贫、行业扶贫、以及社会扶贫提供了巨大的机会与空间。“精准扶贫”在国家政策引导与国家上层建筑建设中拓宽了渠道、增加了资源、提升了水平〔3〕。钟惠林以改革试点城市瑞金市为例,以扶贫攻坚战略的实施程度为考核点,得出瑞金市的扶贫工作已经取得显著成效的结论。在政府主导与群众自愿的工作原则下,贫困地区的设施得到改善,产业扶贫初具规模,贫困户固步自封的观念有所改变,实现了物资扶贫与精神扶贫的统一〔4〕。
“精准扶贫”工作虽然已经开展两年多,但在扶贫开发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国内学者对政府主导的精准扶贫问题研究涉及三个方面。一是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困难;二是扶贫工作效率低,偏离原发展轨道;三是贫困程度与扶贫绩效考核困难。从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困难来说,我国学者陆汉文认为政府主导下的精准扶贫会增加贫困人口识别工作的难度。这主要是因为政府在开展贫困人口识别过程中容易产生政府与贫困户的矛盾。贫困户的识别人员一般是基层官员,但由于政府与基层官员之间联系不紧密,对官员的政绩考核失效,贫困人口识别工作往往难以进行〔5〕。从扶贫工作偏离原发展轨道来说,黄妮在《论精准扶贫中行政责任机制的构建》中指出,在精准扶贫中,部分政府官员仍有“熟人圈子”观念,这使一些符合标准的贫困人口排除在帮扶体系之外。驻村帮扶的领导干部脱离政府责任考核,扶贫治理能力相对较弱,因而扶贫的实际成效无法落实。此外,过于形式化的监督机制较为单一且缺乏可操作性,这样造成了在扶贫中政府的违规行为愈演愈烈,偏离了扶贫的原本发展轨道〔6〕。从贫困程度与扶贫绩效考核困难来说,唐丽霞对政府实施的政策做了详细研究,提出了政策实践过程中的精准扶贫机制中农户识别的技术困境以及当前的扶贫绩效考核困境。她提出贫困户的识别程度低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贫困农户在逐级指标分配法下不能够被完全识别,二是由于贫困标准的不精确而导致贫困户的贫困程度难以确认。在扶贫绩效方面,她认为当前扶贫绩效考核出现困难是因为政府的政绩诉求太明显,绩效考核越来越趋于形式化〔7〕。
相比于政府主导下的精准扶贫效果和问题研究,国内学者对于精准扶贫对策的研究篇幅较多。而主要对策集中在整合扶贫资源、构建瞄准机制、善用扶贫资金等方面。邓维杰认为“两项制度衔接”政策之所以实施绩效不高,是因为没有构建瞄准机制,要做到真正的精准扶贫,就应该将可以界定的贫困户早日纳入扶贫体系,加强对贫困户的识别和管理,以便减少扶贫过程中对贫困户的排斥〔8〕。莫元圆提出精准扶贫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完善扶贫机制和创新扶贫管理制度,这需要政府整合扶贫资源,落实权责,调动社会资源,同时对使用资金进行统筹安排,实现政府主导下的精准扶贫机制〔9〕。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范小建在《扶贫攻坚的中国式探索》中写道,我们在目前的情境下需要创新扶贫模式。这种扶贫模式需要我们加大投入以夯实基础,需要我们完善机制以标本兼治,需要我们贯彻落实“攻坚扶贫计划”,以党的领导为核心,建设中国特色的精准扶贫〔10〕。
从上述关于精准扶贫的研究进展来看,随着国家集中重点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而进行的脱贫攻坚战正在持续推进,当前国内学术界有关政府主导下的精准扶贫研究成果日渐丰富和拓展。研究的内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政府主导的精准扶贫所产生的社会作用、政府主导下精准扶贫所出现的瞄准低效化、考核“形式化”、政府行为偏差等问题及相应的政策建议。从研究成果上看,当前政府主导模式下的精准扶贫存在着不少问题,学者们也都进行了一定的探讨。但大都只是单纯提出精准绩效考核机制的缺失和监管不力这种精准扶贫的问题,从政府职能转变的视角对精准扶贫工作开展进行政策设计的研究成果较少。在笔者看来,学者们对我国政府在扶贫中承担的职能认识不足,鲜有学者重视政府在扶贫领域的职能转变对于精准扶贫工作绩效提升的作用,或者说政府职能的缺陷和转变被学者们有意无意地忽视了。精准扶贫工作绩效提升的引导力和主导力都依赖于政府力量,政府职能转变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到精准扶贫绩效。因此,笔者认为,在未来“十三五”精准脱贫的新形势下,能否将政府职能转变与精准扶贫绩效提升机制有效结合,才是解决精准扶贫工作出现问题的关键点,这需要理论界深入研究。
政府过度行政化的问题在扶贫工作开展之初就已经显现。现今的扶贫工作虽然扩大了行政管理体系,增加了社会参与程度,但是在一些工作细处仍会体现扶贫部门职权集中以及过度行政化的弊端。由于扶贫部门职权过于集中而产生的比较典型的社会问题就是扶贫领域的贪腐。自扶贫工作开展以来,“扶贫资金”就成了一些人眼中的唐僧肉,克扣资金,优待亲友,接受贿赂等贪腐问题屡见不鲜。根据中纪委的最新统计,近几年来的贪腐案件中,涉及扶贫领域的大多发生在乡镇站所和农村基层组织。究其原因,监管不善是根本原因。在政府体系下监管不善势必会阻碍扶贫攻坚战的开展,影响扶贫的绩效。从另一个角度说,政府主导扶贫工作无疑是合理的,但是政府主导并不意味着政府需要事必躬亲。当政府以全面的眼光考量扶贫工作时,就很容易忽视贫困地区的差异性,忽视一些看似微小但至关重要的环节的作用。政府在扶贫工作中也扮演着多重角色,上到战略与政策制定,下到确定贫困户具体情况,这就好像在做一件衣服,从设计到裁剪再到售货完全不需要其他辅助。这样的过度集权化往往会导致扶贫工作效率降低,资源分配难以顺畅,同时妨碍了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难以评估社会力量在扶贫中的成效。打个比方说,扶贫部门具有扶贫项目的委托权,如果扶贫部门将扶贫项目委托给生产部门实施,那么生产部门在进行扶贫的过程中往往会按照生产发展的套路去操作“精准扶贫”,这样不对口的委托会使工作效率下降,难以保障扶贫的精准性与科学性。扶贫工作需要自上而下的开展,同时也需要自下而上的审视,扶贫部门职权的过度集中不仅不利于收集扶贫工作的反馈,也不利于决策之后评估工作的进行。
当前我国扶贫工作开展的一个难点在于尚未建立完善的动态管理机制。这个动态管理机制应该包含扶贫对象识别与管理机制、驻村工作帮扶机制、针对地区的产业扶贫机制、资源整合机制。所谓动态管理即是指针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实况,开展与之相符的扶贫措施,实现帮助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
我国人口基数大,贫困人口较多,贫困人口分布较为分散,扶贫对象多为主观推测而来,且对于扶贫的调研工作开展得不够深入,因此常常会出现扶贫对象无法准确识别的状况。与此同时,在已经确定了的扶贫对象的管理上,国家尚未建构一个普遍适用的分类管理体系,一些贫困对象在初期响应国家政策,跟随政府引导,但是在后期由于政府没有跟进管理,进行有效的针对性扶持,重返贫困的现象不在少数。如此前期的扶贫投入则成了一个形式化的过程,未起到真正的效果。就拿对于少数民族地区的精准扶贫来说,西南和西北边远地区人口较为分散,且人数相对于中东部地区较少,贫困密度较大,在扶贫过程中也要考虑地形气候等地理因素以及少数民族意愿和可接受度等人为因素。考虑的因素复杂就需要深入的调查研究,也需要政府采用“因材施教”的方式对少数民族地区进行精准扶贫,这样“动态”才能得以实现。
驻村帮扶机制的构建是以基层干部为驻村主体,对于贫困地区的贫困户进行“一对一”的帮扶。我国部分试点地区现在初步确立了驻村帮扶机制,但是其运行过程带有行政化色彩,较不灵活。如,干部对待扶贫工作态度敷衍,趋于表面化、形式化。驻村干部多来自于不同的单位,与贫困地区生活脱轨,不了解农村贫困状况,不能够与贫困户打成一片,致使人际关系紧张,贫困户的热情难以调动。驻村干部的考核机制在这种情况下难以建立,激励制度形同虚设。
在扶贫过程中,扶贫项目无法交予市场承接,贫困地区与市场脱轨,市场的功用得不到有效发挥。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为例,广西贫困地区的核心特征是经济基础薄弱,石漠化地区贫困户比重大。而经过调研显示,因地制宜地实施产业扶贫是广西可以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关键步骤。因地制宜就是指考查广西的地理因素,以广西特有的生态优势,承接产业项目,发展地方特色产业。但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因地制宜地实施产业扶贫不仅需要政府各部门的支持与衔接,也需要在充分的市场竞争条件下引入人才与技术,这在目前来说都是不易实现的。因此,针对地区的产业扶贫机制无法建立,地区扶贫的效果未能放大。
在“精准扶贫”中,扶贫资源分配不均衡加剧了地区贫困程度的不协调。我国的扶贫片区较为广泛,如果不能够实时考核资源与贫困地区的匹配程度,就极容易导致资源使用在某一个贫困地区过剩,而在另一个贫困地区短缺的问题。迄今为止,我国仍有部分贫困地区连最为基本的公共设施都没有建立,其本身的基础条件也相对较差,这些地区不仅没有享受到扶贫资源,而且其贫困程度也拉低了整体扶贫的效果,不利于进行有效改革,也不利于扶贫工作整体绩效考核评估。
在我国,农民是“精准扶贫”的扶贫主体,他们也是扶贫政策与措施的主要受益者。但是开展扶贫工作以来他们的“受益者”的身份并没有体现出来。文化水平偏低、党员干部稀少、传统伦理观念限制以及安于现状的心理状态等原因使农民的主体意识相对缺乏。在扶贫工作过程中,农民没有意识到国家政策的惠民性,一些农民甚至认为他们不是干部,就没有参与政治生活的权利,国家的大政方针他们不需要关注也不需要参与。贫困地区的农民以家族群体利益为导向,忽视了集体利益与国家利益,在长期贫困的生活状态下产生了对政府的不信任。农民自主脱贫的积极性不高,热情度消减。欲扶贫先扶志,对多个农村地区的调研显示,多数农民只能看到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产量有没有变多,却没有重视自身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农民不会思考为什么国家要扶贫,只会考虑国家给到实处的资金有多少,这些资金有没有用到自己身上,这样就无法在根本上摆脱贫困状态。“精准扶贫”政策在扶贫对象主体意识缺乏的情况下融入贫困地区难上加难。国家识别的扶贫对象没有得到政策惠及,贫困地区情况没有得到改善,农民的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作用没有得到发挥,扶贫绩效考核的难度因此增加。
目前,我国独立的扶贫项目评估机构已经在地区的多层级中设立,但是执行机构与项目评估机构数量不等,执行机构的缺乏阻碍了我国扶贫考核体系的建立。另外,我国的贫困地区差异性较大,贫困程度、扶贫工作进行的程度,扶贫所采用的措施和方法大都不同,全面的科学的扶贫绩效评估制度尚未建立,造成了评估指标不明晰、扶贫下一阶段目标不明确的状况,扶贫项目实施的可持续性不强,扶贫考核机制成了表面化的“纸上谈兵”。从监督的层面上说,政府进行扶贫项目监督缺乏客观性,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又难以调动,无法充当稳定的第三方监督组织,监督就出现了双重困难,不利于扶贫的绩效考核。回访机制作为扶贫考核体系中的重要环节,在监督考核的形式化中被忽视。如在四川部分山区扶贫开发项目预计实施周期为五到十年,这样的长周期需要连续的监督考核机制,并且需要建立有效的回访机制,以便发现项目运行中的新问题,为后续项目的进行提供阶段目标。如果回访机制无法在项目中得到体现,那么五到十年的项目周期只会白白浪费人力物力。相关调研表明,在没有实际适用的监督考核体系的贫困地区中,返贫困率也会提升。扶贫监督考核体系脱离形式化,着眼于实际,讲“真”,讲“实”,才能有效促进精准扶贫改革发展。
社会力量是扶贫攻坚战的重要“后备军”,但这个“后备军”的规模还不壮大。自《创新扶贫开发社会参与机制实施方案》颁布之后,精准扶贫工作面开始扩大。四川省和甘肃省率先调动社会力量,创新扶贫机制。但是由于试点开发社会参与机制的贫困地区较少,贫困地区的经济实力落后,且对于财政资金与资源的发放需求较大,社会力量即使调动,相比于我国的总体社会力量来说显得微不足道。此外,我国的人口分布不均,东部人口密度高于西部,而贫困地区多集中在西部。这样也不易实现东西部的人员调动,社会力量的组织群体没有条件壮大。而与此同时,我国的社会参与扶贫机制尚未建立,社会力量作为第三方支援组织无法站在前线,社会的资源难以调动,市场进入扶贫地区在社会力量重重受阻的情况下成为空谈。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社会参与扶贫的效率也不高,这主要是因为社会力量不系属党政机关领导,缺乏核心领导人物带动,在开展扶贫救济的工作中有时像一只无头苍蝇,乱撞乱扶。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在不能保证“质”与“量”情况下发挥的作用极有可能是反作用,对“精准扶贫”绩效体系建设有害无利。
在政府行政化体系下,由于缺少监督制约机制,政府权力过于集中,市场干预力量不强,掌握扶贫资金的官员们容易受利益驱动,造成扶贫资金没有用到实处去。政府的行政管理方式过于死板,在很多环节过于强调形式,也会导致扶贫资金的重复使用,产生扶贫资金流失与浪费的情况。为了保障扶贫资金能够落实到贫困户中,提升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需要政府发挥作用,对原有的政府体系下的扶贫机制和扶贫资金管理体制进行自上而下的改革和自下而上的监督。只有护住扶贫资金,才能够为扶贫工作提供经济动力,才能够让“精准扶贫”有绩效可言。由此,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变至关重要。
“精准扶贫”不仅要在物资上扶贫,也需要在精神上扶贫。当前我国贫困人口教育水平不高,对国家新政策没有充分认识,没有意识到身为公民的权利与义务,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扶贫工作的开展。因此,政府的文化职能亟待发挥。政府需要制定贫困地区教育发展战略,在贫困地区办学,优化教育结构。同时也应该引导文化事业的发展,推动中国特色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为我党积蓄力量。在人心稳定、群众支持的基础上,精准扶贫的效果将会更加显著。政府发挥文化职能将为精准扶贫绩效提升提供正能量。
政府的社会职能中有一个很重要的点,即调节社会分配和组织社会保障的职能。这个职能体现了政府对于社会资源的调节作用。政府需要运用各种手段来调节社会分配,缩小发展差距,提高社会整体福利水平。稳定社会职能对于合理地分配扶贫资源,缩小贫困地区发展差距有很大意义。做到一碗水端平是极不容易的,因此,政府只需走稳走平,做到相对公正,就可以为扶贫工作开展营造一个稳定的环境。在这个稳定的环境下,精准扶贫不仅可以做到精准,还可以做到大面积扶贫,对于扶贫绩效的提升有一定助益。稳定政府社会职能,促进政府公正合理地分配社会资源,在精准扶贫的“棋盘”上是必下之棋。
针对我国当前政府体系下的绩效困境,以政府职能转变的视角完善精准扶贫绩效体系,确保精准扶贫目标的实现,建构科学、合理、有效的精准扶贫绩效体系。
通过深入“简政放权”的理念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仍是以政府为主导开展扶贫工作,政府承担的相关事务工作可以适当下移,但要有重点地发挥其职能。政府应该充分发挥其政治职能,做好顶层设计,配合拟定扶贫开发的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划,同时发挥督办检查职能,加大监督力度,在政策方针的辅助下提升精准扶贫绩效。在政策执行上,要做到省市县三级联动,因地施策,因户施策,精准执行国家政策要求。在三级联动的同时也要建设三级监督体系,即由省来监督市,由市来监督县,由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来监督“省、市、县”这三级的工作,形成协同共进的监督格局。改变政府事无巨细、亲力亲为的局面,需要政府适当分权,如将调研调查委托给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知名学者,减少党政干部下乡调研的比率,提升调研数据的准确性;将整合与分配扶贫资源分成多步骤进行,在政府与市场之间寻找平衡点,由政府稍作引导,市场自主调整资源;将政府的部分评估功能委托给社会组织,社会组织作为第三方评估,减轻政府的工作负担的同时也加大了评估的公正性,体现了评估过程的民主性。政府“简政放权”,在华丽的顶层设计基础上实现经济、监督等职能的转变,有利于精准扶贫增加其精准性,并且为建立科学的评估机制提供了保障。
构建“动态管理机制”的一个核心关键词是“与时俱进,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就是要注重扶贫的实时性,及时性,“实事求是”就是将在变化中的贫困状况与实际结合起来,让信息接收速度与扶贫工作相适应,从而达到资源的有效整合。笔者认为,建立扶贫动态管理机制还是要从前文中所提到的“扶贫对象识别与管理机制、驻村工作帮扶机制、针对地区的产业扶贫机制、资源整合机制”这四个子机制入手。从扶贫对象识别和管理的方式来说,扶贫部门可以采用信息化识别与管理,将贫困治理划分为三个阶段――扶贫初始、贫困状况中期评估与扶贫收尾,然后将已经识别的贫困对象的基本数据在电脑上录入,对这些已经收集到的数据进行阶段性更新,对可测量的资料进行精准分析,从而增进扶贫效果。从驻村工作帮扶机制来看,建构的关键点在于基层干部需要深入了解贫困地区状况,帮扶干部要做到这一点,需要将日常生活融入贫困对象中去,多与贫困地区的村官党员交流,将“驻村”当成“驻家”,同时基层干部要及时向上级反馈信息,保证信息的准确与畅通,减轻贫困地区的贫困动态波动程度。产业扶贫机制和资源整合机制则是动态管理机制的一个核心,二者相辅相成,资源整合机制有助于整合地区资源,瞄准资源需求,推动产业扶贫的发展,产业扶贫机制推动贫困地区的市场构建,有助于市场进入贫困地区后进行资源整合。扶贫的动态管理机制需要政府通过多渠道采集信息,将扶贫资源与信息高度整合,这样才能使资源得到有效发挥。
贫困对象的主体意识不强,自主脱贫的积极性不高,自主脱贫的能力尚不具备。要解决这个问题,应该先从培养贫困对象的主体意识着手。政府应在贫困地区开展民主宣传与政策教育,让广大贫困对象转变传统观念,接受新观念,发挥主动性,增强主体意识。扶贫工作在进行时应该遵循先“个别化”,再“普遍化”的原则,也就是说,扶贫工作从意愿强烈的贫困户开始,以最高效率帮助这些贫困户改善贫困状况,让先享受到“精准扶贫”成果的贫困户发挥“榜样”作用。如此一来,其他贫困户对于扶贫政策的支持力度会提升,自主脱贫的意愿增强。“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在培养了贫困主体的自主脱贫意愿之后,针对贫困地区情况适当引入人力与技术资源,以“TOT培训模式”(培训师对培训师的培训,是指专业培训师培训少部分学员,学员接收知识后成为培训师对其他学员进行再培训)对农民进行相应的知识与技术培训,激发贫困主体的自主脱贫能力,为政府工作节省事节,增强扶贫绩效内的生产力。
第三方力量包含社会组织与团体以及市场。第三方力量在政府与扶贫对象之间搭建了一个桥梁,它有效地将政府、社会、市场的资源疏通并连接在一起。推入第三方介入扶贫绩效考核,应该考虑在扶贫绩效考核的哪个环节让第三方介入以及第三方力量在介入扶贫绩效考核中应该采用何种方法才能在扶贫绩效监督考核长效体系中扮演重要角色。笔者认为,第三方力量与政府是合作关系,因此应该采取全权参与,部分执行的介入形式。即第三方力量在扶贫绩效考核中以监督观察的形式全程参与,在扶贫项目中间环节行使考核考评的权利,在扶贫项目终端评估环节,提出评估意见作为政府扶贫绩效考核的指标。第三方力量以观察监督的形式全权参与保证了政府工作的公开化,弥补了政府的监督职能的漏洞,让政府难以发现的隐匿问题浮出水面。第三方力量不完全以执行的形式介入是为了保障政府的主导性,绩效考核长效体系需要在政府的主导下才有可能建立起来,而第三方力量介入扶贫绩效考核是锦上添花。在第三方力量介入扶贫绩效考核中之后,应该采取专项调查,市场核查、实地核查以及走基层听民声等方式进行周期性的有计划的考核,第三方评估作为民意反馈,能够更清楚地看到扶贫工作的不足之处。尽快引入第三方评估,使之介入扶贫绩效考核中,扶贫绩效监督考核长效体系的构建将不再是空想。
拓展社会扶贫领域,不仅指在地域上的拓展,也指在援助资源上的拓展。地域上的拓展是指地方政府联动其他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开启对接与合作模式,实现经济发达地区对于贫困地区的帮扶与资源转移,加快贫困地区扶贫工作的开展,增添扶贫绩效考核的活力。贫困地区在政府发挥职能、党政机关充分动员的基础上,广泛联系社会组织与企事业单位,让他们对扶贫进行支援。企业旗下的慈善基金会,事业单位组织建立的工会,以助人自助为宗旨的社会工作机构都可以作为拓宽扶贫领域的援助资源。政府可以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将一些扶贫项目委托给执行能力较强具备公益性的社会组织。这样既保证了社会组织高度参与扶贫工作,又能够提升政府工作绩效。总之,拓展社会扶贫领域有助于凝聚社会力量,稳固民心,激发政府与社会组织在扶贫绩效评估中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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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两级党委、政府相应提出了以精准扶贫为主旨的决战五年同步全面小康要求和五年扶贫攻坚计划。为了切实做好我县十三五扶贫工作,争做全市乃至全省精准扶贫工作排头兵,日前我与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以及县委办公室、民政局与扶贫和移民办公室等单位负责人,先后来到xx乡xx村、xx镇xx村以及产业扶贫基地XX种养专业合作社、xx村贫困对象项水对、项墩富与项恭寿各自家。